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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曾是「補習皇后」

我曾是「補習皇后」

- 譚綴綺 -

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   1958年,我在內地高中畢業後,申請到香港和家人團聚。幸運地,我很快便獲得批準,到香港和父母共聚天倫了。

    不過,到了香港,是要找生活的,不能長期依賴父母,做「寄生蟲」吧?

    然而,在那個年代,香港是人浮於事,要找一份較為合適的工作,談何容易?我每日只好看報紙,往街上看街頭巷尾張貼的招聘單張,日復一日的過日子。

    還好,皇天不負有心人,兩個月後,在街上遇見了一位以前在國內讀書的初中同學,敘舊之後,她知道我求職心切,便問我:「有一間小學,特別班請一位教師,你有興趣嗎?」

    什麼叫做「特別班」呢?原來當時的小學,學位嚴重缺乏,一所小學除了開上、下午班外,下午班一般學生較少,能夠抽出一、兩個課室的學校便開辦「特別班」,上課時間大都是在下午五時至七時,業內同工戲稱為「工餘場」。因為當時的電影院,也是在那段時間放映電影,名為「工餘場」,票價也特別便宜,更適合普羅大眾。

    我當時賦閒得發慌了,對這份有意義的工作當然有興趣。第二天,我便按照那位好同學的指示,到了深水埗福華街一幢戰前唐樓的二樓,找到了那所學校。

    那是一層近千呎的唐摟,分前後座,共有四個課室,校務處就在進門口處。小朋友們正在上課。我把來意向校長說明,她也簡略地介紹學校情況及服務條件。

    原來該校特別班只辦小一至小四,學生每月繳費三元,另交一些雜費,而我最關心的薪金,每月是四十大元正。

    在那時候,已是不太差了,在上海街當一個售貨員,朝九晚九,月中無休,吃了東家的兩餐,月薪也只是一百二十元吧!

    我答應了校長的聘請。第二天上班,順便把帶去的證書交給她看,她略瞧一眼便說:「行了,上課好了!」事後我才知道,當時的視學官,極少巡視那些特別班的。

    我第一次當起老師來了,不過,當我走進課室時,立即呆了一陣子。原來那些小朋友,當然沒有校服穿,一些男同學穿了內衣(笠衫)便上課,而大部份同學,都是穿膠拖鞋,有些女同學還穿木屐,有一部份同學穿了運動鞋(現在稱白飯魚的膠鞋)已是衣履最整齊的了。

    小朋友們衣履雖然不很整齊,但是學習卻很用功,而且很守秩序。有些同學還利用己用完的抄書簿(十八格),反轉過來,釘裝成筆記簿,專心致志的做筆記。

    我給他們這種艱苦求學的情景感動了,我巴不得能夠在最短的時間內,把學問傳授給他們。上課時間一共兩小時,對他們來說實在不足夠呢!

    上課後的第二天,我指派她當班長的大姐姐(十四歲了,念四年班),在放學後,大著膽子問我:「譚老師,可不可以留下一會兒,我們有些功課不明白的。」

    他們這麼勤奮向學,我當然一口便答應,留下給他們「補課」。可是向前一看,大堂前座的兩個課室,已有大個子的同學來上課了!原來那兩個課室,是租給別人開辦「英專」夜校。於是,我對那幾個小朋友說:「留下在這兒好了,有什麼問題……」

    卻不料校工福伯走進課室對我說:「老師,這兒一會兒也有同學來上課的,後座是租給某公司的會計課程班的。」

    嗯!這怎麼辦?校務處也陸續來了兩三位夜校老師啦!幸而福伯是大好人,他帶了我們轉去側面的露台,上面有鋅鐵篷,下面有一張飯桌,原來那是福伯做飯和住宿的地方。我和小同學們就歡歡喜喜的在那兒討論功課了。

    第一次的補課只有三、四位小朋友,第二天呢?卻一共有七,八位小同學了,他們的提問越多,補課的時間也越長,他們好學的精神,激勵了我越幹越起勁。

    原來那位大姐姐班長,她跟祖母剪線頭幫補生計,早七晚十的工作,每天抽兩小時念書;而另一位綽號大口仔的男同學,是在北河街幫父母賣菜,每天下午四時過後,買菜的人少了,他才背起書包來上特別班。我好幾次在街市中,見他在蘋果箱上做功課呢!還有……

    每星期五天(週末不上課)我都給他們補習,而且都到晚上八時左右才停止。有一天,工友福伯帶笑對我說:「譚老師,你這麼落(賣)力,可算是我們學校的補習皇后了!」

    我當時一笑置之,可是回家後我卻聯想起了小朋友們的用功向學精神,和福伯開玩笑的給我讚許,使我下了決心,加入了從事教育工作的行列。

    以上的回憶,差不多是半個世紀前的事了,當年的小朋友,早已服務社會了,他們或許不是社會名人,或許不是大富大貴,但他們善良的性格,力求上進的精神,肯定會對社會作出貢獻。

    多年來,我常常惦記起他們,尤其是看見附近學校放學時,我更想起以前那班同學,同時也期望現在有良好學習環境的小朋友、大朋友(念大學的)好好求學,把時代的巨輪,推向更光輝燦爛的明天。